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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航班乘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效要求的通知
2020-09-02 17:21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根据中国有关部门要求,自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起,自马尔代夫搭乘航班赴华以及自马尔代夫经第三地中转乘机赴华的中、外籍乘客,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效期由原定5天调整为3天。乘客应在登机前3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适用于中国公民)或向使馆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适用于外国公民)。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期3天系按检测报告出具时间计算,如9月7日接受核酸检测采样,9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则航班日期应不晚于9月11日。有关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时间有所差异,请乘客注意妥善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和核酸检测时间,确保在登机前持有有效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以免造成登机受阻、滞留等问题。

为避免耽误乘客行程,如果在登机前一天仍未获得核酸码,请到使馆提交报告,我馆将直接在报告上审核盖章,也可以将报告扫描件以邮件发至使馆指定邮箱审核,中国使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审核盖章的报告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关于对赴华乘客实施核酸检测措施的其它要求不变,具体可参见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在马尔代夫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具体办法》。(http://mv.chineseembassy.org/chn/sgsd/t1805814.htm)

 

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咨询电话:00960-3010635/3010645/7458160

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电子邮箱地址:consulate.mdv@gmail.com

 

      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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