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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前往澳门
2026-04-30 14:50

一、外国公民前往澳门,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s://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3m.html)信息。

二、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其他人员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三、材料要求

(一)护照: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二)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澳门签证申请表》;

(三)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四)其他材料:请查阅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要求。

五、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一)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

普通件:4个工作日。

加急件:2-3个工作日。    

(二)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审批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不提供加急服务。

六、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联系方式:电话(853) 2857 3333、 传真(853) 2878 0826、邮件psp-info@f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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